宜昌市在社会管理机制创新的过程中,推出的新举措是否有充分的法理依据,依据为何等问题需要理论界与实务界对此进行阐释。为此,胡孝红等编著的《社会管理模式创新的法理与实证研究——以宜昌市网格化管理等为例》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以宜昌市社会管理机制创新过程中涉及的政府职能转移的法律规制问题、网格化管理中的网格员队伍管理制度建设问题、宜昌市探索的农民用水户协会等社会组织运行机制和宜昌特殊的三峡移民管理机制创新等问题为例,对宜昌市“一本三化”的社会管理机制涉及的部分法理与实证问题进行研究。 《社会管理模式创新的法理与实证研究:以宜昌市网格化管理等为例》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以宜昌市社会管理机制创新过程中涉及的政府职能转移的法律规制问题、网格化管理中的网格员队伍管理制度建设问题、宜昌市探索的农民用水户协会等社会组织运行机制和宜昌特殊的三峡移民管理机制创新等问题为例,对宜昌市“一本三化”的社会管理机制涉及的部分法理与实证问题进行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