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协议书
委托单位(甲方):三峡大学区域社会管理创新与发展研究中心
承 担 人(乙方):
因工作需要,甲方决定委托 (单位)的 同志开展甲方2013年度开放基金项目研究工作。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项目研究,甲方提出对该项目的设计要求,乙方据此提出该项目的研究方案,经甲方同意后实施。项目研究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乙方根据甲方统一的方案进行工作,并达到该方案提出的要求,按要求及时高质量地完成课题研究任务:2篇(至少)论文,至少有一篇为CSSCI源刊论文; 1部专著,字数25万字。
第三条 甲方支持乙方的研究工作,包括协调有关调研、提供研究经费等。其中研究经费资助总额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主要用于课题研究和论文发表。专著所需出版经费,由甲方学术委员会统一审定纳入《城市社会管理研究丛书》后,统一安排。
第四条 甲方于本协议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先期支付研究经费的80%,待乙方提交课题成果并经甲方鉴定通过后,再向乙方支付剩余的20%。乙方须按照甲方《开放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规定使用研究经费。
第五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研究项目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应在研究项目进行过程中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如甲方发现乙方没有按照研究项目方案约定的条件和课题申报通知的要求开展研究工作,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本协议因此终止的,乙方应向甲方返回甲方支付的委托课题的全部项目经费和利息,因其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六条 乙方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及进度进行研究工作。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最终研究成果后,尽快开展课题验收鉴定工作,并及时通知乙方是否合格;如验收不合格,甲方应向乙方指明应该进行增减的地方,乙方应及时修订并重新提交甲方验收,直到甲方最终报告鉴定验收合格为止。
第七条 为鼓励项目研究出高水平成果,甲方拟对乙方取得的预期高水平成果予以适当奖励:《中国社会科学》,2万元/篇;CSSCI源刊,0.2万元/篇;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全文转载,0.3万元/篇。
第八条 出版专著、发表论文、发布研究报告、申请奖励时,乙方必须在相应位置标注“本课题获湖北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区域社会管理创新与发展研究中心’资助”或“Supported by Research Center for Regional Social Management Innovation and Development, Key Research Base of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 in Hubei Province”字样。否则不得作为结题支撑成果申请结题。
第九条 乙方向甲方申请结题时,论文须提交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专著须提交纸质件一份、电子文档一份。
第十条 乙方因履行本协议约定的研究义务所完成的研究成果的著作权由甲乙双方共同享有,乙方享有署名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允许任何第三方使用成果或成果数据。
第十一条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作补充协议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单位(甲方): 湖北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三峡大学区域社会管理创新与发展研究中心
年 月 日
项目负责人(乙方):
年 月 日